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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我国业主经济风险的管理
作者:未知 来源:机电之家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2-3-2 21:44:31
   在国际工程项目中,我国业主面临风险与在国内工程项目中所面临的风险有很大不同。业主所面临的环境及市场主体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不能用过去搞国内工程的经验与习惯去应对国际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我国业主必须要对国际工程项目中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认真分析,并建立一整套的工程风险防范机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加强对工程项目风险的管理,防患于未然。

  一、业主经常面临的经济风险

  1.资金筹措困难

  拥有充足的建设资金,是完成项目的关键。而资金筹措困难则是业主经常遇到的经济风险之一。如果在项目前期,建设资金短缺,而又无法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已经取得的土地或者会因长期无法开工而不得不廉价卖出,或者被政府强令收回。如果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能得到保证,周转资金难以为继,则会造成工程项目严重拖期,业主将面临着国际承包商的巨额索赔,甚至引起项目中途夭折。使业主已投入的资金无法产生效益,从而蒙受巨大损失。

  2.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的风险

  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存在着各种风险。业主选择什么样的合同文本,至关重要。自行起草合同,往往将一些重要合同条件遗漏,或者合同条款含混不清、模棱两可会给国际承包商留下了索赔的机会。如果采用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如FIDIC合同条件),不认真研究合同条件,不去有意识地识别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这种风险一旦被国际承包商加以利用,就会使业主造成巨大损失。国际承包商一般都是非常有经验的承包商,他们对国际上各种合同条件都有深入研究。而我国业主往往缺乏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经验。特别是按照国内的合同管理经验管理国际工程,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我国目前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尽管比过去有了很大进步,但是在合同意识、正确履行合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如业主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这在国内工程中是常见的现象,而在国际工程中,这就意味着违约,承包商抓住业主这一违约行为可以主动采取措施。除了提出索赔外,还可以终止合同,使得业主非常被动。因此,在实践中如果有些合同条款含混不清或模棱两可,就会给承包商以可乘之机。承包商就可以据理索赔,那么业主就只好自食其果了。

  3.承包商履约不力或不履约

  虽然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商规定了种种义务和违约责任,但实际操作时,常有很多情况使得合同不能得到完全履行。除了客观原因导致履约不完全外,承包商有意无意地履约不力、甚至不履约的情况也会时有发生。有些承包商因投标报价失误或因当初出于竞争需要报价过低,合同谈判时对业主比较迁就,一旦中标随即态度大变,就会将降价让利部分的损失分散到工程项目中,设法从中弥补。部分缺乏诚信的承包商会故意抓住业主的一些变更,千方百计地扩大索赔额度,提高经济效益。特别是业主在自身违约在先的情况下,就会陷入骑虎难下境地。此时,承包商便会层层加码,迫使业主不断让步,以增加其盈利。其结果只能是加大业主的经济投入。在生产性项目中,承包商履行不力还可能造成工程项目质量隐患,使项目在运行过程中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甚至影响产品质量。业主的损失将无法估量。

  4.材料或设备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

  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提供的工程材料在质量方面以及交货期限方面就不能得到保证,就会导致工程要么常常停工待料,要么因质量不合格而返工。如果业主发包的工程是采取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商不仅对质量不合格或由此造成工程进度慢不承担任何责任,还要向业主提出索赔。而业主又难于向材料供应商转嫁风险,只好独自承担。即使有些时候,业主可以要求材料供应商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所得的局部补偿实难抵消其全局性的损失。因为材料供应商履约不力或违约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

  二、业主的风险管理措施

  1.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1)为了应对资金筹措困难,防止工程中途停建、拖延等造成的巨大损失,业主应聘请专家,认真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谨慎确定项目规模,切不可盲目攀比,随意扩大规模。

  (2)认真分析各种价格因素,预测通货膨胀的风险,在项目投资额中留有一定的备用金。

  (3)寻找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当项目确实可行,但自己资金实力有限,可考虑与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开发,共同受益。 (4)项目分期滚动开发。先期开发的项目,竣工投产,为后期项目开发积累资金。

  (5)与金融机构合作,增强项目融资能力。与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的友好合作关系,是融资的可靠保证。在可行性研究过程中让金融机构参与,以吸引其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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